「教育部加派專案輔導學校所屬學校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第8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7月17日以臺教技(二)字第1122301907A號令修正發布

主旨:「教育部加派專案輔導學校所屬學校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第8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7月17日以臺教技(二)字第1122301907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電話:02-77366169)。